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议案草案,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等;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承担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协助省人大财经委承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等。新设两工委旨在加强我省地方立法,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与监督工作。(记者冯丽俐报道)
(昆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