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林权制度改革,沧源佤族自治县林改确权工作近日结束,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自2007年5月以来,沧源县在集体林权制改革中,对涉及全县10个乡(镇)、90个村委会、3个社区共14万多人的230多万亩林业用地,根据“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林改原则进行了历时一年多的确权工作,通过林权制改革,全县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由于林改为群众真正带来了实惠,尝到了林产业发展带来的“甜头”,由过去的“不敢投入”转变为“舍得投入”,极大地激发了佤山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出现了“林权确权到户、群众上山植树”的喜人现象,变过去造林“要我造”转变为“我要造”。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县新增造林面积13万亩。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借助林改东风,认真规划和完善了全县林产业发展思路,制定了到2020年实现核桃产量6万吨、竹子250万吨、茶叶6000吨、橡胶1.2万吨,年吸引国内外游客到沧源生态旅游300万人次,实现生态旅游经济总收入15亿元的规划。截至今年一季度,按发展规划,全县共新植泡核桃18.3万亩,新植茶叶10796亩、橡胶7239亩、竹子5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过林改,佤山群众通过发展林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来自林业的收入大幅度增加,逐渐形成了“温饱靠耕地,致富靠山林”的思想。2008年,全县农村群众人均林业收入已达到178.58元,较林改前的131.2元增加增加了36%,部分农户林业收入甚至占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集体林权改革还给群众吃下了“定心丸”,“看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已成为佤山群众的自觉行动。为经营、培育好林产业,全县各族群众在林改工作队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依托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组建了遍布全县各村、组的“三防”协会(防火、防病虫害、防盗伐)93个,成立竹子、核桃、茶叶等专业协会229个,制定完善了森林资源管理村规民约,全县森林火灾、偷砍盗伐案件明显下降,有效化解了大量林权纠纷和历史积怨,促进了乡里、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林改后,村集体还减少了管护和造林开支,而且通过合理收取林地承包费,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据测算,通过林改,平均每个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将从原来的几千元增至3万元以上,并且随着产业的发展,收入还会逐年增加,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讯员 张锦彬(云南日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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