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网“假保单”事件在保险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而之后当事人梁玉祥先生遭遇“诉讼无门”(本报6月9日曾作报道),更令诸多司法界专家颇有微辞。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铁水认为,“假保单”事件的处理其实有很多选择,梁先生应当选择最佳方式,实现诉讼结果的最大化。 tujian.org
携程网“假保单”事件发生后,昆明市民梁先生准备状告“携程系”的4家公司。他去盘龙区法院立案不成,后又分别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长宁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均立案不成。目前,他正准备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三被告营业场所登记地)提起诉讼。梁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若在上海立案不成,他们将辗转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立案,将维权进行到底。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本案凸显出来的法律问题,云南大学法学院陈铁水教授分析说,对于网络交易,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实具有一定的难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就本案而言,梁先生可以选择到上海立案,也可以选择在侵权结果发生地(昆明巫家坝机场所在地)的辖地法院立案。之前到昆明市盘龙区法院立案是不妥当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教授强调,司法实践中,诉讼角度是多元化的,这就决定了处理案件的方式也是有选择性的。本案除了可以提起侵权之诉外,还可以提起违约之诉或合同纠纷之诉。“选择最适合的方式和角度,才能实现诉讼效果的最大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教授呼吁相关部门继续完善法律制度,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这对于司法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洪扬(都市时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tujian.org
《买到假保险 向“携程”索赔80万》追踪 携程网假保单案无处受理?(都市时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历时三月无处立案 假保单案究竟归哪个法院管?(云南法制报) tujian.org
状纸交了3月没人理 律师已上书全国人大(春城晚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元的“航意险”2元卖给黑代理 一份假保单30秒出手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