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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法院执行有误 检察院将监督
2009-06-17
住了多年的老房子被法院错误强制查封;公司欠600万元的债,但价值千万的财产却被法院冻结……如果法院执行中有违法行为,被执行人该向谁讨说法呢?昨天,记者获悉,文山县检察院和文山县法院联手推新规监督法院执行。在执行阶段引入检察院监督,这在全国还是首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正的审判必须以公正的执行作为圆满结局。由于现行法律赋予执行主体的权力过大而集中,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法官执法随意性很大。特别在民事裁判的执行中,执行乱问题比较突出。而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处理执行异议的法律程序,致使被执行人得知自己的权益受损也无门告状,民事行政执行成为脱离监督制约的空白地带。 tujian.org

“一些执行机关和执行人员任意作为,司法的公正和权威受到严重挑战。”对此,文山县检察院和法院联手推出《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的实施意见》,《意见》确定检察院对以下案件有权监督: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机关转办的;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向检察院申诉和举报的;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法院认为需要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邀请的;检察院认为需要监督的案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监督过程中,对于法院在民事、行政裁判执行过程中作出的执行裁定、执行决定、执行措施等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的,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或《督促建议书》。法院在收到建议书后起30日内,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发现执行人员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向执行部门发出《纠正违法执行建议书》。法院收到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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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柏立诚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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