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只要自己不碰到毒品就没事!”两位年逾五旬的老姐弟因充当毒品“押运人”双双受审。尽管两人在法庭上当庭翻供、百般狡辩,仍难逃法律惩处。昨天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李桂青、李建国有期徒刑各15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桂青、李建国两姐弟都是郑州市人,其中弟弟李建国还是“瘾君子”。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0月,李桂青、李建国姐弟俩到缅甸老街玩,认识了毒贩“小王”和“小李”。“又不用你们亲自碰毒品,只要帮我当监工,看着那些小马仔就可以了,即使被抓到,你们身上又没毒品,只要你们抵死不认就不会有事!你们放心,这么好的朋友,我不会害你们的!”一天,“小王”和“小李”向姐弟俩坦露了真实身份,邀约李氏姐弟充当“盯子”,跟随、监视体内携带毒品的两名“马仔”将毒品运输到武汉,并许诺成功一次给几千元报酬并负责路费。“确实,只要我们不碰毒品应该没问题,又可以赚钱!”在利益的驱使下,自以为聪明的两姐弟上路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老街到南伞,再到保山,两姐弟一路监视“马仔”李英辉、姜开尧。2008年10月19日凌晨,4人一行到达昆明。刚到昆明,心虚的“马仔”李英辉听说昆明查毒品查得严,于是悄悄下了汽车找地方把毒品扔了后准备溜之大吉,可马上就被相当“尽责”的“押运人”李桂青发觉并追了回来。之后两姐弟在昆明火车站附近开了一间旅社,安排在路上将毒品排出体外的李英辉再次将毒品吞入体内。而当弟弟李建国毒瘾发作时,姐弟二人先后向李英辉索要毒品给弟弟吸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天上午9点左右,李桂青将她购买的当天从昆明至武昌的火车票分给弟弟和两个“马仔”,随即姐弟二人各自跟随一个“马仔”从昆明火车站先后进站乘车。可一进站,李建国和“马仔”姜开尧就被经验丰富的查缉人员查获,从姜开尧体内查获海洛因128克。根据连号火车票,短短几分钟后,查缉人员在待发的K472次列车15号车厢内迅速将另一“马仔”李英辉抓获,从其体内查获海洛因167克。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时正在列车下购买食品的李桂青亲眼看到了“马仔”李英辉被警察带走,可她还心存侥幸地回到之前的旅社内重新开了一个房间,希望等找到弟弟李建国后一并逃离。然而,她等来的却是公安人员。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姐弟二人详细供述了犯罪经过并写下了有罪供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机关认为,4人的行为都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但他们都是在他人的安排和指挥下共同实施运输毒品行为,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一审中,两人百般抵赖,当庭翻供,辩称自己没碰过毒品,拒不认罪悔罪,李桂青自称是多年的老党员,曾在家乡担任过某厂厂长职务,而弟弟李建国也曾经是铁路警察,两人都知法懂法,根本不可能充当毒品“押运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李桂青、李建国有期徒刑各15年。宣判后,姐姐李桂青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省高院经审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何赟 首席记者段曌红 都市时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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