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5日,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以约8.5亿元人民币合同额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瑞丽江一级电站建成投产后,缅方将获得项目15%发电量,其余85%电量输送回国,每年可为我国节约110万吨标准煤。(通讯员 严镇威)(春城晚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