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发改委主持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价格论证会。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会上提出,拟将向有固定病床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医废处置费,由现行的1.8元/床/日,调整为2.15元/床/日,上调0.35元。该方案将经市政府确定后,由市发改委公布最终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医疗废物是列入国家49种危险废弃物名录的头号危险废物,包括针头、针管、血液、人体器官、人体产生的传染性物体、制药中产生的废物、过期药品等,其传染性强、传播快、分布广,必须得到及时、集中、有效处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3年“非典”以后,国家要求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省、市两级都要建设处置中心。随后昆明市在富民县罗免乡高仓村建设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市辖范围内所有的医院、卫生部门、门诊部、医院临床中心、诊所(包含个体诊所)和医学教育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焚烧处置。同时,集中处置药物性废物。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主任杨巍介绍,该中心2007年投入运行时,全年处置医疗废物3185.7吨;2008年增加到5600吨;至今年,仅一季度就处置2000多吨。按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的统计及预测,今年的处置总量将达9000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前,市发改委在2007年批复有固定病床医疗卫生机构按1元/床/日收取医废处置费;2008年上调至1.8元/床/日收取,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向医疗机构收取的医疗处置费用,仍远远不足以维持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每年的亏损额均达上千万元。市价格监审部门在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中明确,医院病床处置成本为1.99元/床/日。“昆明市的收费标准,低于武汉、深圳、台州、哈尔滨等城市,这些城市的收费一般在2-3.8元/床/日之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按“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该中心提出,建议把有固定病床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废处置费调整为2.15元/床/日标准收取;对于无固定病床医疗卫生机构,按营业面积大小和从业人员多少实行不同标准的定额收取,拟调整幅度为10-30元/间,营业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建议每月交纳250元。此外,药品研制(生产)、中心血站、疾病控制中心、医疗科研单位、畜牧兽医院、动物研究所等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国家医疗服务分类名录》中所列的医疗废物,按重量计收,建议将医疗废物处置费由2.3元/公斤调整为3.65元/公斤。对民政部门审批的帮扶对象设立的诊所等医疗机构,按收费价格的80%给以优惠政策。 tujian.org
论证会上,大部分代表在赞同床位调价收费的同时也提出,处置中心经营亏损不是调价的唯一理由,今后中心更应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以保持医废处置费价格的相对稳定。此外,有医院代表认为,现在大医院的床位入住率均超100%,而一些中小私营医院的床位入住率却只达40%-50%,如按床位收费则很不公平;建议按产生医废的重量来收取处置费。对此,卫生、环保等部门代表认为,计重收费不便于对医院的监管,医疗机构很可能为减少开支而让医疗废物“悄然流失”,由此埋下二次污染的隐患。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杨雁(都市时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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