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朱先生开车路过红灯路口,突然被交警堵下:“你刚才在北京路与拓东路路口闯红灯了。”朱先生申辩说:“我根本没有路过你们所说的路口,为什么要说我闯红灯?你们在路中间把我堵下,是在添堵,违反法律规定。”交警没有听朱先生的申辩,对朱先生罚款200元,扣3分。朱先生不服,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告上法庭。昨天,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过去,本报曾报道过类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被罚款200元扣3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5月6日下午6点40分左右,朱先生开着私家车在昆明市拓东路与春城路交叉口等红灯通行时,一名交警骑着摩托车堵在朱先生的车前,另一名交警也跟上来说:“你在北京路与拓东路路口闯红灯了,请出示驾照和行车证。”朱先生申辩说:“我根本没有路过这个路口,怎么会闯红灯啊,为何要堵下我的车呢?”但交警未听他的申辩,暂扣了朱先生的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司机状告交警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朱先生的申辩没有改变交警的处罚决定,当天,交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朱先生罚款200元,扣3分。朱先生说:“交警的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他们叫我签字,我拒绝签字,而我的驾驶证又被交警扣押,我如果不签字,就不把驾驶证还给我,我只好不签字。”于是,朱先生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返还200元罚款、取消扣分,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800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闯红灯成争议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庭审中,朱先生说:“我根本没有通过交警所说路口,我是从滇池电影院出来,通过北京路右转到拓东路上的,交警怎么说在塘子巷路口闯红灯呢?交警故意编造违法地点,作出处罚。我第二天到交警一大队查看违章监控录像,一名负责人说还不知道这件事,过了几天,我再去看监控录像,交警说不能看。至今,交警都不能在法庭上提供我违法的图像,他们凭什么说我违法呢?当我起诉交警一大队后,才找来3个交警分别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以此证明我闯红灯,这种行为严重违法。”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交警一大队的代理人反驳道:“我们的交警看见朱先生驾车闯红灯,有3名交警当场看见,3名交警还写清楚了当时的情况说明,证明朱先生闯红灯的事实。”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被告代理人答辩称:朱先生驾驶轿车闯红灯,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交警当场对朱先生驾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信号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对朱先生罚款200元,并扣3分,交警当即把处罚决定书交由朱先生签字后送达给朱先生。交警一大队对朱先生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请法院维持交警一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双方争议较大,本案将择日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柏立诚 (春城晚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