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还山还权还利于民”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省高位推动,强势推进事关广大林农切身利益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曾经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的万千林农成为山林主人。截至6月30日,全省集体林确权面积达25587万亩,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93%,确权到户629.87万户;发证面积达22211万亩,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80.7%,464万多户领到了“林权证”,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省山区面积占94%,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农民增收的希望在山。怎样让山林活起来、农民的腰包鼓起来,省委、省政府把突破口放在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放林业生产力上。2006年,罗平、屏边、砚山、景谷、永平等9个试点县率先探索,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拉开大幕。此后,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推进全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目标。2007年,围绕“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等改革目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形成了省、州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林改的高位推动局面。为调动广大林农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各地采取多种形式,把林改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营造了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在林改中,各地始终以群众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制定林改方案因村施策,不搞“一刀切”,林改方案和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后实施。同时,林改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改革程序、方法、内容、范围和结果公开透明,赢得了广大林农的拥护。针对山林权属争议纠纷多、调处难度大等实际,各地把山林权属调处作为林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以群众为主体,政府引导、解释、说服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证了林区的稳定和谐。全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进入全面验收阶段,截至8月4日,已有昆明、普洱、楚雄、红河、文山等10个州市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工作;同时,与主体改革相配套的林木采伐管理改革、低产低效林改造、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工作已经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张锐(云南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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