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公安厅对“办理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新型非法集资进行了通报,今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以“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分时度假”、“一元租车”为名,疯狂实行新型集资诈骗。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大打击的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云南省公安厅通报中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中发现,近来,非法集资犯罪手段出现新的变化,不法分子作案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以“办理养老保险”为名作案。作案分子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宣称能“违规”为未到退休年龄的人办理正式退休,并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在收取受害者2万至3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后,作案分子组织受害群众在租赁场地登记,造成补办手续的假象。随后即以受害者名义办理银行卡,并存入当月的“退休金”,进一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诈骗更多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以“家庭分时度假”为名作案。一些假日俱乐部、旅游公司宣称在全国各旅游景点发展了几百家度假加盟酒店和度假村,假借“国际分时度假组织”之名,精心设置骗局,以“度假权益”、“度假所有权”、“产权式酒店”、“共管公寓”等形式,诱骗受害者签订合同,购买其5年至30年不等的“分时度假”房屋居住权证及度假酒店权益和会员卡。作案分子故意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造成有实力的假象,在骗取众多受害群众的信任和投资后携款逃之夭夭。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以“一元租车”为名作案。所谓“一元租车”是指租赁公司向汽车销售公司租用汽车,再以每天一元钱的价格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需交纳欲租车辆价格两倍以上的车款作保证,并负责办理汽车牌照和必要的车辆保险。一年后,由承租方归还租车,租赁公司退还其保证金。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些租赁公司均依托汽车销售公司,自身并无经济实力,其所出租车辆的所有权均系汽车销售公司,一旦租赁公司资金链断裂或发生携款潜逃情况,保证金即出现兑付风险。承租方就将面临保证金、汽车两空的局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4以“民间期货交易”为名作案。作案分子以香烟作为标的物,重复多次“销售”给不同投资者,诱惑群众投资。投资者以市场价格在作案分子处购买香烟,但并不取走所购物,犯罪分子仅手写认购凭条作为交易依据,并声称投资人可在任何时候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兑现交易物款。但当部分受害群众欲兑回香烟款时,作案分子早已携款潜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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