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云南办事处获悉,备受消费者和我省卡拉OK业者关注的首例云南省卡拉OK版权诉讼案,在上周五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昆明游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游龙KTV)、昆明吉全惠商贸有限公司(星月明珠KTV)、阿房宫经贸有限公司(阿房宫KTV)3家KTV经营场所均败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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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场所一审败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3月,就版权使用许可的问题,音集协陆续将昆明的3家大型卡拉OK场所告上法庭,要求侵权场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的律师及诉讼等费用。该案成为云南首例卡拉OK版权诉讼案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3家KTV场所被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从歌库中删除相应的侵权作品《爱上爱的味道》等多首歌曲;还要各自负担本案的各种律师及诉讼等费用共计9000余元的结果一出,马上引起了业界极大的关注;这无疑让很多持观望和逃避态度的卡拉OK经营业者意识到了云南卡拉OK版权收费的必然性。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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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称将继续上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拿到判决结果的当天,原告方面即表示此结果并未达到起诉的目的,将继续上诉。原告代理律师在拿到审判结果时也向记者透露,对于被告的侵权行为,他们将一诉到底,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同时更好体现版权收费的重要性,监督企业自发地走上合法化经营道路。也让社会舆论明白卡拉OK版权收费这个大趋势,让更多的人明白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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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化工作已开展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自2008年在云南地区开展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以来,云南省娱乐场所正版化程度大幅提高。2007年,音集协向云南地区第一批积极缴纳版权使用费、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卡拉OK经营者颁发《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目前,“授权使用、有偿付费”已成为卡拉OK行业和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在各级部门的积极引导下,随着版权保护观念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卡拉OK场所加入到版权保护的行列中,签约成为合法使用正版的卡拉OK经营场所,身体力行积极支持正版化工作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7月初开始,全国各地的卡拉OK版权收费许可工作纷纷告别以往的“拉锯战”状态,6月云南媒体的大量报道宣告维权启动,7月初,音集协领导亲赴云南部署维权工作,8月大量维权诉讼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取证、发律师函、立案、判决。一系列的动作,无论从时间点还是维权启动方式来看,这一次维权风暴必将席卷全国,而且正在以一种战略化高度层层推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记者 韩 健 实习生 钱 坤(春城晚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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