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解读调控措施 房价[FangJia]涨幅不超人均收入涨幅 据新华社电 26日,昆明市政府对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FangDiChan]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称确保2011年该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该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将房价[FangJia]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围内。 昆明市政府称,在商品房市场调控上,确保商品房用地总体供应充足,合理安排土地[TuDi]供应上市节奏;进一步完善土地[TuDi]出让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以“限房价[FangJia]、竞地价”供应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大闲置土地[TuDi]的处理力度,对房地产[FangDiChan]开发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TuDi]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TuDi]及合同约定的土地[TuDi]开发项目。 除二套房首付六成、利率1.1倍外,昆明还将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FangDiChan]税收政策。根据不同销售价格确定土地[TuDi]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FangJia]水平的房地产[FangDiChan]开发项目,进行土地[TuDi]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FangDiChan]所得税征收政策,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房价[FangJia]涨幅绝不能超过老百姓的收入涨幅。”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傅希说,昆明市还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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