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2日讯
节后上班第一天,浙江开车族迎来实实在在的利好。记者昨天从浙江省保监局了解到,全省昨天起也同时启用《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此项新政规定,对于双方都有责任且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交通事故,车主可到自己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不过,对于这项新规,杭州届时可能会作进一步微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当机动车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只要满足四个条件就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有交强险(还未到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事故只导致各方不超过2000元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通警察裁定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各方车主可直接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而在以往,车辆互碰后,首先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定损时要双方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经交警确定责任后,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为对方车辆理赔。这种情况下,一方的车主总要到对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最后双方还要互相结付费用,非常麻烦。“我朋友的车上次发生了一次小碰擦,为几百元钱前前后后弄了个把月呢。”开宝来的王平说,“这下省事多了,不用来来去去跑很多趟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政实施后,将为车主大大缩短保险理赔时间。车主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后,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这也就避免了此前车主垫付后等待3个月甚至半年,理赔金才能到账的情况再发生。据称,类似简易交通事故杭州一年有18万余起。“互碰自赔”实施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值得一提的是,被保险机动车在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方式。例如,浙江投保的车辆在上海与当地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应向当地交通警察报案,由交通警察参与处理事故。但“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不适用“互碰自赔”。据称,此次推广的“互碰自赔”仅限交强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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