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2日讯
昨天,因为犯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嘉善的“大老板”张某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2万元,同时,扣除已追回的51.006万元,他还必须继续退赔犯罪所得余款1114.084万元。 tujian.org
2004年4月,张某打算注册成立嘉善东胜铸造有限公司。当月21日,他筹借了6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投入预先设立的公司验资账户。第二天,嘉善东胜铸造有限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成立。然而就在同月的28日、30日,张某马上就将其中的59.9万元注册资金从公司账户上抽走,归还了他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公司账户里没资金当然不行。2002年初至2005年10月间,张某以其经营的嘉善东胜球铁铸造厂、嘉善东胜铸造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东胜铸造厂、东胜公司)名义,采取隐瞒公司连续严重亏损,虚构经营状况极佳、生产形势大好及购买土地、建造厂房等诈骗手段,以许诺支付高额利息、高额回报为诱饵,从陆某等41人处非法募集巨额资金。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偿还借款、个人挥霍及公司经营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统计,张某使用诈骗手段共计非法集资1199.09万元,其间,迫于逼债压力,归还34万元,实际骗得1165.09万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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