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3日讯
因为在服装店试穿羽绒衣时貂皮大衣不见了,最后使母女俩买羽绒衣的心情也没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的一个晚上,家住市区秦望花园的陈小姐来到解放北路一家服装店试穿羽绒衣时,才一会儿工夫,从身上脱下来的万元貂皮大衣就不见了,直让陈小姐心痛不已。那晚6时许,陈小姐和她母亲逛街时看到解放北路一家服装店正在搞羽绒衣低价打折促销活动。母女俩走进店内,也挤进了买羽绒衣的人群中。陈小姐挑中一款橘黄色衣服准备试穿,她脱下身上穿的貂皮大衣后,随手放在了一边的凳子上。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几分钟后,等她试穿完羽绒衣,回头却发现凳子上自己的貂皮大衣不翼而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件貂皮大衣我老公买来时花了1万多元,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舍不得穿,这几天刚拿出来穿。”陈小姐对丢失衣服感到极其心疼。她说,试衣时根本没顾到貂皮大衣,她母亲也只顾看女儿穿衣,没想到貂皮大衣竟在母女俩眼皮底下丢失了。服装店营业员表示,这很可能有人趁他们不注意顺手拎走了,由于当时店里顾客很多,她们忙于招呼顾客,陈小姐的貂皮大衣放在哪里,她们也没有注意到。看到陈小姐如此伤心,店主决定送一件店里最好的衣服给陈小姐,但陈小姐不想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丢失衣服这件事情店家是否有责任?如果有该如何承担?由于这是一起消费纠纷,陈小姐的朋友建议她向消保委投诉,或与商家协商具体赔偿事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浙江聚腾律师事务所的应律师认为,商家在销售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义务照看、保管好顾客的随身物品,及时提醒、警示消费者,做好防范失窃、偷盗工作;作为消费者,购物时也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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