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丈母娘,今年62岁,上个月23日,她去宁波世纪联华中兴店购物。不料付完钱出来,因将一包牙签放在口袋里,超市[ChaoShi]工作人员就当场将她当作小偷。老太太写了一份“事情经过”,还交了100元钱,超市[ChaoShi]这才同意让她离开。 “牙签的钱,我丈母娘是付过的,小票上都有,超市[ChaoShi]凭什么说她是小偷。”昨日,李先生说,对于超市[ChaoShi]的做法很气愤,而且事后,超市[ChaoShi]的态度也让人很难接受。 □记者[JiZhe] 郑振国 女婿网上发帖,替丈母娘申冤 前日,李先生在某论坛上发了一个名为“史上最‘巨’的牙签索要250元,62岁老太太世纪联华中兴店购物受辱记”的帖子。 2月23日下午3点左右,62岁丈母娘在家附近的世纪联华中兴店超市[ChaoShi]购物。结束付款离开时,手上满满的,随意把买下的一盒牙签放在上衣口袋。没走几步,发现地上有个超市[ChaoShi]的塑料篮,图个方便,把东西放在里面,拎着篮子走人,走了几步,觉得口袋有点碍身,从袋里掏出牙签转放篮中。 这一幕被一名工作人员撞见,认定是我丈母娘从超市[ChaoShi]偷了这盒牙签。丈母娘从没遇上过这个阵势,就跟他们去了保安室。超市[ChaoShi]在没有确认购物小票,没有调看录像的情况下,认定丈母娘偷了超市[ChaoShi]价值5元的牙签。 受到惊吓后,丈母娘也没想到用购物小票证明自己的清白。在超市[ChaoShi]要求下,写了一份事情经过的书面材料,交了罚金。一开始,超市[ChaoShi]要求,偷一罚五十,要罚250元。我妈说没带那么多钱,超市[ChaoShi]让她把皮夹拿出来,仅有的一百元都罚完才回了家。(因原文较长,略有删减) 昨日,记者[JiZhe]联系了发帖人李先生。“到了当天晚上8点多,丈母娘才跟我们说起了这个事情,结果发现购物小票写着牙签是付过钱的。”李先生说,这才打电话去超市[ChaoShi]去反映。 李先生告诉记者[JiZhe],超市[ChaoShi]对为何没有证据就定性丈母娘为小偷,罚款有没有依据的质问,避而不答,只是答应赔礼道歉,归还100元的罚款,另外再补偿100元。“超市[ChaoShi]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李先生说,他们不接受没有诚意的道歉。 超市[ChaoShi]承认出错,否认对老人罚钱 昨日中午,记者[JiZhe]来到当时事发的世纪联华中兴店了解情况。 超市[ChaoShi]防损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JiZhe],了解情况的防损处主任是杭州人,回家休息了,等他回来之后才能给予回复。在记者[JiZhe]一再要求下,该工作人员向店里的上级领导打了一个电话后,告诉记者[JiZhe],“下午,综合室主任会给你打电话介绍情况。” 直到下午5点多,记者[JiZhe]都没有接到来自世纪联华超市[ChaoShi]的电话。为此,记者[JiZhe]又电话联系了该超市[ChaoShi]的店经理。该店经理答应马上让综合室主任向记者[JiZhe]介绍情况。 随后,世纪联华中兴店综合室一位姓柴的工作人员给记者[JiZhe]打来电话。柴先生告诉记者[JiZhe],当时是老人自己承认牙签没有付过钱的,而且100块也是她自己提出来,补偿损失的。 是否真如超市[ChaoShi]所说“老太太主动提出交100元钱”? 李先生发给记者[JiZhe]一段事后与超市[ChaoShi]进行协商的录音。录音中,当李先生向超市[ChaoShi]质问为何罚老人100元钱时,超市[ChaoShi]工作人员给出的回答是,超市[ChaoShi]已经对涉及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处罚。 超市[ChaoShi]在认定老太太是小偷之前,是否查看了小票和相关的监控录像? 对此柴先生解释,当时工作人员也问过老人,但老人没找到,而超市[ChaoShi]监控录像,隔天的才能查看到,所以无法调取。 既然无法调去录像,那么超市[ChaoShi]又凭什么证明老太太就是小偷? 柴先生说,超市[ChaoShi]知道弄错后,马上向她的家人进行了道歉,也进行了协调,但目前还没有协调下来。 [律师] 超市[ChaoShi]无权罚款,顾客可法律维权 超市[ChaoShi]的这一做法,是否违了相关法律规定? 对此,记者[JiZhe]询问了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如文。陈律师告诉记者[JiZhe],超市[ChaoShi]无权对顾客进行搜身、罚款、限制人身自由,哪怕存在偷窃行为,也只能向派出所报警,由警方来进行处罚。 对此,陈律师说,遇到此类情况,顾客因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向消协反映要求索赔,也可以以侵犯人身权利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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