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15日电 (记者 牟旭)重庆市物价局15日公布了经过听证会后修改的居民阶梯电价最终实施方案,维持听证方案中的前两档起点电量和每档的电价不变,将第三档起点度数由原来的320度提高到400度。
重庆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在5月举行的听证会后,重庆市政府召开会议听取了市物价局关于阶梯电价听证有关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充分考虑重庆冬、夏季空调用电较大的因素,将第三档起点电量提高80度。据估算,这将减轻居民用户电费负担2600万元。
除了提高第三档起点电量之外,最终方案与听证方案大致相同。按照最终方案规定,重庆市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每度0.52元;第二档月用电量201—400度(含),每度提高5分;第三档月用电量在401度(含)以上,每度提高0.30元,即每度0.82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即每度0.54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最终方案还规定,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电量。此方案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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