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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若电子针对《第一财经日报》的声明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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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26 8:57:00 文/DISCLOSER 出处:DISCLOSER 前几天,互联网上流传着《第一财经日报》首发的《西门子海信商标争夺战才平息,海信又遇李鬼》一文,经过传播,此文在消费者中引起了相当的反响。
文中称,来自海信集团法务部的调查显示,2004年,假冒海信、“Hisense”商标的产品已经出现在江苏、四川、陕西、甘肃、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假冒产品涉及洗衣机、燃气灶、抽油烟机等近10种产品。而这些产品也各自被贴上“海信”、“Hisense”、“三每信”、“Hasense”等商标。
同时,文中还称,海信集团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总裁郭庆存向《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透露,这家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广州某区。海信在调查过程中曾试图扮成采购商来进一步接触,然而紧闭的工厂大门却将他们拦在外面,据说需要熟人引见才能进入。海信集团法务部主任刘振顺说:“一听北方口音,就很明显地被拒绝。”紧闭的大门、熟人介绍这两点也或多或少地让人联想到电子垃圾企业的惯用伎俩。
显然,该文激怒了广州市科若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它们随即展开了反击,以下是一位加点业者给我们转来的广州市科若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的声明书。
广州市科若电子产品有限公严正声明
作者:广东君和政通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科若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特聘法律顾问广东君和政通律师事务所,就有关事宜发表如下声明:
一、 广州市科若电子产品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已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112007030;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彩色电视机业务,主打品牌为“金诺世纪彩电”。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并已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俗称3C认证书)。其中,14英寸彩电3C认证书编号为:2004010808128504;21英寸彩电3C认证书编号为:2004010808129320;25英寸彩电3C认证书编号为:2004010808129720;29英寸彩电3C认证书编号为:2004010808129721。
二、 科若公司自成立后,一直以自有品牌开拓市场,扩大生产经营,从未生产过假冒伪劣产品。由于其产品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完善,从而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并在广大用户中享有良好声誉,该公司也一直以此为荣。
三、 近来,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科若公司发现在互联网上有诋毁其产品信誉和企业形象的不实报道在广泛流传,该报道最初出自《第一财经日报》,其发布者未经认真核实有关情况,仅凭道听途说,就无理地指责该公司假冒其它公司品牌,属于“电子垃圾企业”。此恶意诋毁行为已经在广大客户和消费者中间产生严重地误导和不良影响。对此,科若公司深感震惊和愤怒。特此通过本声明对有关谣言散步者予以强烈谴责,同时,科若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 科若公司作为一家正规的家电生产企业,曾接受具备合法手续的香港客户的彩电委托加工业务。在接受委托前,委托方已向科若公司出示了其在香港注册的合法手续,其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944881,委托方同时向科若公司提供了国家工商商标局受理其有关品牌商标注册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局的发文编号为:ZC4447979SL。科若公司只是按照委托加工协议进行加工制造,本身并不存在任何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而且,在OEM贴牌生产中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五、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科若公司从未生产过上述不实报道中所称的洗衣机、燃气灶、抽油烟机,也从未生产过带有“海信”、“Hisense”、“三每信”、“Hasense”等商标的产品。该报道的有关内容严重失实,纯属无中生有,造谣中伤,已对科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信誉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严重侵害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 科若公司在此希望上述编造不实报道损害该公司权益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也希望广大客户和用户认清上述不实报道的性质和目的,不要轻易被其迷惑和蒙蔽。
七、 科若公司真挚地感谢长期以来支持其经营发展的广大客户,也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贴心的售后服务。同时,科若公司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更加注意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尽最大努力避免有关知识产权纠纷,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特此声明!
广东君和政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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