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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华电子称控股股东已经质押58.26%法人股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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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31 9:54:00 文/英宁 出处:eNet硅谷动力 厦华电子5月30日发布了股权质押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公司已质押法人股合计为216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26%。
公告称,2004年5月17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32000万元,期限12个月,厦门华侨电子企业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份5000万股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3%,期限自2004年5月26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2005年5月25日企业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法人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2005年5月23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32000万元,期限一年,企业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份5935万股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并于2005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公司法人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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