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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华彩虹未达成一致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失效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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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8 15:28:00 文/周裕妩 出处:大洋网广州日报 “厦华集团与彩虹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已经失效,目前就看彩虹集团的决定,仍然有许多有意者来与厦华集团商谈受让企业法人股的事宜。”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则理昨日向记者透露。
厦华集团和彩虹集团是在去年10月18日正式签订这份协议的,虽然在双方签订正式的框架协议之前,有传言称,东风和科龙等企业均一度参与商谈,但最终厦华集团圈定了彩虹集团。
厦华电子称股权转让是趋势
郭则理昨日表示,在框架协议签订后的60天过渡期内,双方并未达成实质性的协议,所以框架协议已经失效。而对于彩虹未能如期顺利入主厦华的原因,郭则理以“那是大股东和彩虹之间的事情”而拒绝透露,不过业内有传言认为,彩虹集团于去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实现整体上市,因而暂时延缓了对厦华的收购,但这种传言并未得到彩虹集团方面的证实。
至于下一步的工作,郭则理告诉记者,与彩虹集团能否谈成,现在还要看彩虹的决定,但转让厦华电子的法人股肯定是趋势,获得的资金将大大加快厦华电子在平板电视领域的布局。
根据厦华与彩虹当时达成的框架协议,掌控厦华电子58.26%股权的厦华集团将转让不少于29%的股权给彩虹,厦华集团很可能会让出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成为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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