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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发布澄清公告 称未收到APEX 1亿美元还款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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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29 16:41:00 文/海风 出处:IT.com.cn(IT世界) 四川长虹(600839)今日刊登澄清公告,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报道中所称1亿美元的资金或资产。
公告说,3月28日“新浪网”发表《长虹从APEX追回1亿美元 但追收没诉之法律途径》一文称“长虹已经从APEX追回1亿美元”,“长虹将与投资者签约35亿元,其中包括一个20亿元的项目”。广大投资者纷纷来电询问此事,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事实情况特作说明。
关于APEX公司应收帐款问题。长虹表示,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已作公告,正在采取各种合法途径全力清收。公告同时披露,在昨日召开的2005中国绵阳科技城投资合作洽谈会上,四川长虹与多家中外投资者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其中正式签订出资协议金额为2.18亿元。
从具体公告内容来看,长虹日前签订的重要对外投资协议包括公司拟与吴盛刚、彭恩生、王浩等人共同投资组建四川长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计算机、通信与家电(3C)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的研发、销售、生产、制造和网络服务,长虹将现金出资1781万元,并将把ADSL业务整体注入新公司,不再从事相关业务。而吴盛刚、彭恩生、王浩将组成新设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
此外,长虹还拟与广东长虹、江苏长虹共同投资组建国虹通讯数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长虹现金出资其中45%。该公司将经营通讯终端、网络终端以及其他个人移动电子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销售等,出资各方表示愿意将所拥有的有关技术和知识产权、品牌无偿提供通讯公司使用,该公司享受出资方的研发、生产技术和营销网络,而出资方不能投资与该公司业务相近或相同的项目。
长虹表示,这些投资主要是为了适应3C融合方面的发展,更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转型;配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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