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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荔重组要泡汤 证监会责令不得转让股权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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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10 9:34:00 文/孙忠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证监会责令:在没有结清与其相关债务之前,金荔投资不得转让所持股权
金荔科技的重组可能要泡汤了,因为监管部门认为其金荔投资(金荔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控制权转让违规,要进行整改。而在整改过程中,不仅对金荔科技的战略投资者———东方物业和许明的实力提出了考验,而且对金荔科技第一大股东金荔投资也是一大考验,而这个考验足已让此次重组流产。
整改考验许明的实力
金荔科技今日发布公告称,昨日接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权违规转移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通知指出,根据何雪梅、刘作超等人与东方物产及许明签订的金荔投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东方物产与许明之间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东方物产与许明控制了金荔投资所持金荔科技45.16%的股权,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收购人东方物产及许明未履行相关义务。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将相关材料及内容报送证监会审核。
通知还指出,东方物业和许明还应当聘请中介机构核查收购人情况,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对收购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做出评判。
而此前,就有人对东方物业和许明的实力提出怀疑,本次整改将会让他们的实力大白天下。
大股东“冤孽”难了
此外,通知书中还指出,金荔科技应当聘请审计机构对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如控股股东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或者未对其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做出纠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进行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转让。
这一条算是点中了金荔科技重组的“命门”。金荔科技此前暴露金荔投资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3898.37万元;大股东以上市公司名义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直接占用4750万元的资金;金荔科技工程款支出及预付账款16029.92万元,涉嫌被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金荔苑、金荔庄园两个农场被大股东关联方全权负责并控制,收益也未上缴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大股东金荔投资做的“孽”,并将金荔科技拖向了深渊。
分析人士认为,现在金荔投资的董事长刘作超和其妻子刘雪梅之间对金荔投资控制权的争夺还没有结束,金荔投资哪里有资金来了结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冤孽”。从这一点看,东方物业和许明重组金荔科技的计划将要泡汤。
另外,金荔科技今天证实了常务副总欧阳述安被捕的消息,并公布了一起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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