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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公司指苹果侵权 要求获iPod 12%利润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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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8 11:31:00 文/ 出处:CNET科技资讯网 3月8日国际报道 香港一家公司宣称,它拥有苹果iTunes网络音乐服务所使用的DRM (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专利,要求获得来自iTunes、iPod的利润的12%。
据香港Pat-rights公司网站上的一则公告称,它的一项专利覆盖了在允许用户下载音乐前,对其身份进行认证的技术。
该公告称,iTunes的计算机注册就是一个用户身份认证过程,它要求用户在计算机上输入正确的苹果公司提供的ID和密码,这无疑属于我们专利技术的范畴。
苹果没有申请该技术的专利,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已经有其他人或组织申请了这一技术的专利。
据Pat-rights专利事务方面的律师约瑟夫说,尽管苹果拒绝就Pat-rights公告的内容发表评论,但二家公司进行谈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他说,我们预计与苹果的许可谈判会获得成功,任何一家负责任的公司都不会忽视知识产权。我的客户在去年12月份、今年1 月份向苹果通报了这一问题,因此苹果得知这一问题也已经有2 个月的时间了。
约瑟夫拒绝就这一专利是可运行的技术实现还是一种设计发表评论。他说,这将是这一事件中的重要问题。该事件与许多因素有关,我不愿意就我们的计划发表评论。
约瑟夫说,这一专利可能还覆盖其它DRM 技术,但他不清楚Pat-rights是否有向其它厂商发难的计划。Pat-rights要求得到苹果由iPod 和iTunes获得的利润的12%。
但如果闹上法庭,法庭也会裁决专利持有者得到与此相当的报酬。但如果苹果被证明是故意侵犯这一专利的,对它的处罚就会提高2 倍。
如果这一问题无法在3 月21日前解决,Pat-rights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
苹果还因iTunes而陷入了另一起专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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