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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大股东涉嫌借款纠纷所持股被冻结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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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 12:18:00 文/英宁 出处:eNet硅谷动力 新太科技(600728)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公司持有的全部新太科技法人股6224.59万股,被依法轮候冻结。冻结原因为广州中院审理的原告广发银行诉被告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方通信系统软件有限公司、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新太科技称,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公司共持有本公司62,245,874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系公司第一大股东。2005年1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8号,依法对该部分法人股进行轮候冻结。
冻结原因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方通信系统软件有限公司、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05年1月17日作出的(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轮候冻结证券帐号为B880442777的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证券代码为600728的新太科技62245874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限为2005年1月31日至2006年1月30日。上述股权已办理了质押。
据悉,新太科技是一家以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为主要业务,并在国内A股上市的高科技企业。其母公司新太集团自1986年创业以来,依托技术创新和稳健经营,已跻身于全国民营技、工、贸总收入百强企业第25名,广州民营高科技企业营业额第一名,2003年获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称号。目前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已获得3项技术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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