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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苏宁缔结另类协议 销售达标就付两千万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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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 11:14:00 文/段志敏 出处:京华时报 导读--苏宁帮助长虹销售达到一定目标,长虹在2005年度向苏宁一揽子提供2000万元。
零售商向厂家收取进店费的做法有可能被一种新的合作方式取代。昨天,记者获悉,本周长虹空调与苏宁电器达成一个颇有些另类的协议:苏宁帮助长虹销售达到一定目标,长虹在2005年度向苏宁一揽子提供2000万元,同时,在日常经营中,苏宁将不再向长虹收取任何进场费、店庆费等费用。
长虹空调宣传科长余皓表示,大型家电卖场一般对空调企业征收10%以上的销售回扣,再加上进场费、促销费等,企业压力巨大。而实行新营销协议后,苏宁只有帮助长虹销售达到一定底线,才能拿到2000万元。按长虹空调交纳10%回扣计算,长虹空调一年要在苏宁实现2亿元销售额,但可以省去进场费等其他费用。
余皓坦承,长虹空调去年在苏宁销售仅6000万元,今年要达到2亿元销售额确实有压力。但新协议将双方绑在一条船上,会有利于更好地完成销售计划。
苏宁电器空调业务负责人王哲介绍,长虹要交纳的进场费等每年均在百万元左右。如果两家尝试的新方式效果好,不排除大面积推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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