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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简介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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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1 16:54:00 文/高交会新闻中心信息资料组供稿 出处:IT.com.cn 为了充分发挥"高交会"所汇集的资源优势,落实构筑"不落幕高交会"的设想,用新机制 、新手段促进"高交会"项目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高新技术成果的有效转化,深圳市人民政府 决定于第二届"高交会"期间成立深圳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而与每年 一度的"高交会"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并使之逐渐发展为中国最大的 技术与资本汇集、融通的专业化市场之一。
拟成立的交易所以促进中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架构技术与资本的桥梁为已任,以高新 技术成果或科技项目、公司制和非公司制科技或成长型企业产权为主要交易对象,通过政策 协调、市场服务和规范操作,为科技项目和企业产权的交易提供交易信息、交易场地、交易 设备、项目挂牌、政策咨询、交易鉴证以及拍卖、培训、登记过户等综合服务,同时为风险 资本提供便利的撤出通道。
总结、吸取国内外各种交易所成功运营的经验,本交易所将采取交易商席位制和专业服务机 构入场制,以实现交易所运行机制的公开化、市场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交易商席位制是指 每个交易商拥有一个场内固定席位,既可代理交易,也可自营交易,而非交易商不能直接入 场交易;凡挂牌上市项目(包括科技项目和企业产权)都必须得到交易商的推荐。这里,交易 商是指自愿申请加入,经交易审核、批准,在场内拥有固定交易席位,从事自营交易和(或) 委托代理交易业务的公司和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经营机构、金融机构、企业 及风险基金、企业或企业集团(含上市公司)、投融资顾问公司以及国内外各孵化器等。
专业服务机构入场制是指为完善市场功能、强化专业服务,交易所将吸引一批高质量的专业 服务机构进场,为科技项目的转化及企业产权的交易提供资产评估、会计、法律、保险、企 划及管理咨询等专业性中介服务,但它们不能从事科技项目和企业产权的代理交易和自营交 易。这些专业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业内知名的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管理咨询公司、市场企划公司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众所周知,"高交会"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科技成果展示和交易的盛会。首届"高交会"不 仅汇集了众多的国内的项目和资本,还吸引了大量留学生项目和海外风险资本汇聚于此。在 "高交会"不断走向世界之际,作为"不落幕的高交会",交易所将立足深圳、服务全国、 面向世界。因此,交易所的市场参与者不受其注册地、机构类别和性质的限制,只要愿意从 事促进高新技术转化的事业,交易所都将竭诚欢迎。我们致力于将交易所建设成为信息、项 目、资本、知识和人才交融汇集、协同发展的场所,为加快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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