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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入侵中国 回收管理立法艰难前行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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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9 11:00:00 文/赵平 出处:中国经营报 日前,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实际上,这并不是中国第一个有关废旧电子产品的管理条例,此前,信产部、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部门政策或通知,而发改委这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管理条例仍然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发改委的官方说法是该条例“是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考虑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拟上报国务院,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形式发布。”
而在现实操作层面,有关废旧家电乃至整个电子垃圾回收和再利用过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如专项基金的操作、历史遗留产品的处理等问题仍然还缺乏明确的细则,发改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具体的细则还在制定过程中,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是10月底,社会各界都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
垃圾入侵
发改委提供的官方数字显示,2003年我国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脑的产量为1.82亿台,预计社会保有量有9亿台,报废量2800万台,已经达到了淘汰报废的高峰期,这还没有算上更新速度更快的电脑和手机等电子产品。“由于没有对废旧家电进行有效回收,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也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
实际上,除了自身每年产生的这些废旧电子产品之外,中国正在日益成为某些发达国家倾倒电子垃圾的目的地。尽管中国已经明令禁止进口电子垃圾,而且由世界150多个国家于1992年签署的《巴塞尔公约》也明确规定,各国所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该在各国境内处理,严禁向其他国家输送。但是这并没能阻止电子垃圾每年以种种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进入中国。而且登陆地点也日益分散和扩大,广东省已经不再是惟一的登陆地,湖南、浙江、上海、天津、福建、山东等地区都已经出现了电子垃圾的身影,就在6月份,上海外高桥口岸就刚刚截获了一批来自意大利总计50吨的电子垃圾。
而四月间召开的国际研讨会上,巴塞尔行动网络及绿色和平组织公布了他们的一项最新调查报告,结果浙江台州地区正在成为发达国家倾倒有毒电子废料的新地点。
实际上,即便是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来说,处理电子垃圾的成本可能也相当高。有报告显示,在美国再处理一台废旧电脑需要5~10美元。而对于企业来说,这个费用大大高于将一车废旧电脑直接运到垃圾场。而美国目前各州针对电子垃圾的管理措施不一,所以这些旧电脑中有50%甚至更多的比例被所谓的经销商运往国外,80%进入亚洲国家,而其中的90%则进入中国。在诸如浙江台州或是广东贵屿的家庭中,对电子产品可能一无所知的农民正在用最原始的火烧或是酸浸的方法提炼这些电子垃圾中的五金件,他们惟一的防护措施可能只是一台驱散浓烟的风扇,但是毫无疑问这样的措施并不足以保护他们自己以及他们所身处的环境,包括土壤和饮用水。
政出多门
2002年欧盟已经出台了《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今年8月间欧盟15个成员国则完成了关于电子垃圾的立法工作,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正式出台。一年以后,也就是2005年8月13日,这一法规将正式开始实施。
而电子产品生产大国日本则早在1998年5月就颁布了《特定家用机器再商品化法》,并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家电资源能源再利用中心的高级工程师阎明表示,“无论是应对国内还是国际市场环境,在大方向上把废旧电子产品管起来是对的。”
而目前国内已经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在进行相关的政策制定,实际上,在发改委出台这份征求意见稿之前,来自信产部的消息称《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止管理办法》已经完成立法程序,今年即将出台。
9月间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专家审议会。
而商务部也在早些时候针对废旧电子产品流通环节出台了“关于加快旧货行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旧货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
已经有企业界人士表示了他们的迷惑,“不知道该听谁的。”而发改委的有关人士也承认,早在2001年发改委就牵头,成立了联合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机构,“但是后来制度没有太好的贯彻下去。”
而有业内人士则表示,之所以现在是政出多门,一个关键原因可能在于今后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归口问题。
实际上,废旧电子产品提取的回收和再利用一般只有两条出路,要么进入二手市场,要么报废后提取零配件或是五金件,对于第二种出路而言,一旦由正规企业完成必须投入大量资金以达到环保上的要求,目前国际上的惯例是设立专项基金以补贴专业的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但是中国现在还没有基金运作细则,发改委的负责人表示,“理论上说,政府性基金应该配套出台,但是现在还没有出台的时间表。”
而发改委给出的原则是,“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费用应该在生产环节向家电制造商征收回收和处理费,由税务机关在征收中代为征收,进口家电在报关时交纳,由海关代为征收,由家电制造商、进口商交纳,承担产品的回收和处理责任。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专项资金在财政建立专门账户,参照报废汽车补助办法,专门用于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补贴。”
以旧养废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的阎明提出的思路是“以旧养废”,他举例说,以一个每年处理30万台冰箱的专业处理企业为例,回收每台废旧冰箱的成本差不多在200元人民币的均价,也就是说每年光原材料的成本就在6000万元人民币,这还不算物流、人工、水电等物流成本。而从每台电冰箱中提取的塑料、铜、铝,包括压缩机等零配件的利润在每台110元~120元左右,“所以每年差不多要干赔2700多万元,如果没有政府的补贴,没人愿意干这个事。”
而记者了解到,当年政府有关部门曾经希望在全国扶持5个回收仓统一进行运作,政府给予补贴及税收政策,但是政府的帮助也只能到此为止。“所以要按商业化的运作模式来建立整个废旧家电产品的回收体系。”
而二手和旧货交易市场已经是中国目前最现实的废旧家电产品回收渠道,“现在可行的办法还不如把小商贩规范起来,统一出口,如果非要搞专业化的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可能会变成一个空中楼阁。”北京顾能市场研究中心的郑辉表示。
实际上面对终端消费者的小商贩们解决了整个回收体系中的物流成本,“我们的社会毕竟还不是汽车社会,即便是有企业专门回收,给出同样的价钱,一般人也不愿意专门为送一台旧电视打个车。”
但眼下的二手市场似乎是一块监管的真空,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的报道已经见诸媒体。但阎明表示不能因噎废食,给二手产品订立安全标准,贴标识,也有保修期等规范措施,二手市场也成为废旧家电的重要流通渠道,“欧盟WEEE指令中也有12处提到了再利用,所谓再利用就是按照原来功能再进入市场,而且首先是以整机的形式,其次才是零配件和部件。”
实际上,这样的想法可能也契合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某些思路,发改委的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而据称商务部也正在规范全国的旧货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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