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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屏律师董正伟被不明电子邮件警告
2009-05-05
2008-11-4 10:19:39 文/王蔷 出处:北京晚报   先后向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举报微软的董正伟律师,近日接连接到两封不明电子邮件,称董律师因破坏微软的“声誉”将可能成为被告。但董律师表示,为了把反黑屏行动进行到底,将把举报也“进行到底”。   昨天,董正伟参加了社科院法学所等机构组织的公益上书法律研讨会。会后,董律师向来自英美的法律专家请教他们对“微软黑屏计划”的看法。英国法律专家肯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微软的黑屏是缺少监管和垄断经营的结果,并详细说明了欧盟对微软的反垄断执法和执法标准,并指出盗版的存在是由于微软价格偏高。董律师认为,这说明国外法律界人士已把微软黑屏归结为垄断、把盗版的原因归纳为价格垄断和竞争不充分。   董正伟告诉记者,10月21日和28日,他所在律师事务所先后收到了两封地址不同且来源不明的电子邮件。第一封电子邮件首先称微软的行为是合法的,表示董律师应“阅读微软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补充协议”,指出“‘黑屏’行为已经被包含在微软的最终用户协议中所申明的权利之内”。   信中称董律师的维权行动将不会有结果,政府机关要对此进行司法行动缺乏法律依据,因为“根据合同的约定内容,作为用户并不享有所谓的某方面物权……因为这里适用于合同法而不是物权法。”   这封电子邮件郑重地提醒董律师“微软依然保留着对于董正伟律师有关对微软构成负面影响的行为(言行)采取法律授权的权利”,表示董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存在成为被告的可能。   第二封电子邮件则称:“不晓得微软的行为怎么样触犯了物权法、合同法、垄断法和刑法,难道盗版者也有权利?微软公司与盗版者之间有合同关系?如果微软不卖软件了,这个董正伟律师估计连打字都不会。真的是很傻很天真呐!”   董律师表示他怀疑这两封邮件是和微软利益有关的人发出的,他说:“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举报涉嫌犯罪行为成为被举报人诉讼对象的?中国的司法机关将如何保护证人呢?”他同时表示,他将把反黑屏行动进行到底,也会将举报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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