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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传淫图点击超25万 或将面临十年徒刑
2009-05-05
2008-3-3 14:53:00 文/法制日报 出处:法制日报   提高WAP业务的吸引力,避免被竞争激烈的手机增值服务市场淘汰出局,北京轻点万维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WAP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惜“借用”淫秽图片吸引眼球,短短四个月就利用上传的28张淫秽图片赚得25万余次的超高点击量。近日,该公司的四名涉案人员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四人均主张自己的行为仅是职务行为。 员工上传淫图点击超25万 或将面临十年徒刑   28张图片,四个月25万次的点击量,在提供手机增值服务的服务商中其实并不多见。而25万次的点击数量,同时还意味着犯罪情节将一步跨入“情节特别严重”的范畴,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而站在法庭上的四人,年龄最大的刚满30岁,而年龄最小的只有25岁,案发时参加工作还不到四个月,甚至连转正后的第一笔工资还没有拿到。   据了解,WAP业务是向手机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业务,根据运营商的要求,业务产品定购量如果无法通过考核,公司将被末位淘汰。轻点万维公司为了保留住这块业务,并尽可能多地赢利,想到了利用传播淫秽信息来吸引用户眼球的办法。在其公司内部,将上传到网络的信息分为“色”、“不太色”和“素”三类,公司根据WAP业务的业绩,随时调整上传信息的级别,以保证业务量的稳定。   对于从事这种非法业务的危险性,轻点万维公司WAP业务部主管罗某有着清楚的认识。案发前不久,罗某曾向部门所有人员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其中提到,最近政府对传播淫秽物品展开严厉打击,要求员工将公司服务器内和电脑里“色”的群发词、信息、文件等内容全部删除干净。罗某还在邮件中说:“如果这次出事,一定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在2007年1月1日至同年5月9日期间,轻点万维公司WAP业务部主管罗某,指使其主管的WAP业务部产品经理杨某、业务部产品编辑袁某和丁某,通过WAP业务传播淫秽信息。共上传28张淫秽图片,点击量达253335次。   25岁的袁某是四人中级别最低的员工,她承认28张图片都是经她手进行处理的,其中8张为她自行找寻,另外20张都是从公司服务器中下载到自己电脑中备用的。但是,袁某说,由于自己到公司的时间最短,所有的工作都由她的同事丁某安排。至于图片如何上传上网,她完全不知情。   除袁某外,其余三人也都称自己对网络如何上传了淫秽图片毫不知情,罗某则坚决否认曾授意其他人员上传色情信息。且三人均主张自己的行为完全都是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进行,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非出自自己主观的想法,即使公司从中获得再多利益,自己也只是拿固定的工资。   但公诉机关则坚持认为,罗某等四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虽然客观上,他们传播淫秽信息所得利益全部归于公司,并没有为自己牟取任何利益,“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构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必须以为自己牟利为前提。而另一方面,四人提升公司业务业绩的行为也必将影响到其自身的利益获取。”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情节的严重与否就是以点击数为标准,点击数达到一万的即构成犯罪,点击数达到5万以上的,则认定为“情节严重”,点击数达到25万以上的,就将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此案中,由于点击量已经超过25万次,因此被告人一旦罪名成立,将可能面对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为此,四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点击数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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