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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裁员须上报劳保局 恶意裁员将予以纠正处理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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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9 16:49:00 文/文安 出处:新快报 赶“末班车”规避《劳动合同法》?此路难通!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对涉及人数较多、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快速处理。
置换、买断、劝辞……《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个月就要正式实施,少数企业加紧“动作”,欲赶“末班车”切断员工工龄以规避新法。
市劳保局劳动关系处谢迎建处长透露,劳动部已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劳动部门密切关注一些用人单位突击裁员等新动向,对于少数用人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实施的裁员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劳保部门,影响重大的问题要上报劳动部。
谢迎建强调,新法实施前,用人单位规模裁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为恶意规避法律赶在年底裁员是行不通的”。
谢迎建说,在新法实施前后,少数企业确有“怪招”规避法律,如果用人单位发生集体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突发事件,劳动部门一定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谢迎建提醒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即使是表面的“内部”调动,也可能存在“老员工”工龄被切断的后果,签约前务必明晰新单位是否独立法人,这关系到“老员工”之前的工龄能否继续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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