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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出售PC安装盗版操作系统 消费者获赔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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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1 18:30:00 文/木木 出处:新浪 法院一审判国美败诉,消费者获赔交通费88元
新浪科技讯 6月21日消息,小张因在国美方庄商城购买的电脑频频出现故障,为此她将该商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立即为她更换正版的“Windows XP”系统并赔偿损失。昨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国美为小张购买的电脑一台安装正版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并赔偿小张交通费88元。
2005年5月4日,小张支付5249元在国美方庄商城购买了一台电脑,此电脑预装了盗版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由于在使用中出现故障,2006年11月5日,小张等人将电脑送至国美方庄商城,由该商城工作人员重新安装了盗版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小张支付了交通费88元。
小张认为,她在国美方庄商城购买电脑与安装Windows XP,统一构成了买卖合同。该商城及国美公司在销售的电脑中安装盗版软件,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且不能正常使用,应当承担更换责任。微软公司向国美方庄商城提供非正版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为其更换正版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赔偿交通费8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录音、录像资料来看,国美方庄商城已经认可其在2005年5月4日出卖给小张的电脑预装的是盗版Windows XP操作系统,且没有证据证明其在小张购买此电脑时告知她预装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系盗版。因此,国美方庄商城及国美公司应将小张电脑更换为正版Windows XP操作系统,并赔偿小张交通费。故法院对小张的诉请,予以支持。
法院还认为,由于操作系统可以无限复制,微软公司也没有必要提供非正版的操作系统。因此,对小张要求微软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应予驳回。
关于国美电器
1987年元月一日,国美电器在北京创立了第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不足一百平米的小店。目前,国美电器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位居全球商业连锁22位。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重庆、西安、广州、深圳等国内160多个城市以及香港、澳门地区拥有直营店560余家,10多万名员工,成为国内外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中国最大的经销商。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04年中国连锁经营前30强中,国美电器以238.8亿元位列第二,并再次蝉联家电连锁第一名;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05年中国连锁经营前30强中,国美电器以498.4亿元位列第二,并再次蝉联家电连锁第一名,继续领跑中国家电零售业。2004年底,国美电器基本完成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一级市场的网络建设,同时扩展到较为富裕的二、三级市场,并制定了2008年实现销售额1200亿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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