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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诺顿受害用户索赔恐怕没戏
2009-05-05
2007-5-22 9:33:00 文/申延宾 出处:新闻晨报   5月18日,杀毒软件诺顿大摆“乌龙”,误将电脑系统文件当成了病毒“杀死”,致使大量使用诺顿杀毒软件的国内用户电脑瘫痪,所造成的损失一时无法统计。   事后,诺顿杀毒软件所属公司赛门铁克对此“深表歉意”。但直到昨日,赛门铁克公司仍未透露是否赔偿。曾有传言称,如果用户想对误杀事件索赔,必须对电脑进行第三方技术鉴定,每台电脑的鉴定费是一万元。就此传言记者与赛门铁克公司公关人士取得联系,而得到的答复只有一句话:“抱歉,我不清楚。”相关法律人士则指出,由于国内相关法律的欠缺和举证的困难,国内诺顿用户索赔之路恐怕会很艰难。   用户喊冤却索赔无门   昨日是诺顿“误杀”事件发生的第4天,“中招”的诺顿用户基本都修好了自己的电脑,但心中的不快仍未散去,越来越多的用户在网上呼吁向赛门铁克公司索赔。其中一名网友说:“仅表示歉意,却回避谈我们的损失,这未免觉得我们太好欺负了。”要求赔偿的呼声不断,更有人“支招”联合索赔。   上海的诺顿用户邹小姐展开了索赔行动。索赔行动过后,疲惫的她对记者说:“我先打电话到赛门铁克上海的分公司,却连总机都没人接听;然后我又打电话到北京的中国总部,市场部和销售部都无人接听。而个人用户支持电话却一直占线,最后我拨打诺顿企业用户支持电话才拨通了。”但令邹小姐气愤的是,接线员首先表明了不接待个人用户的立场,然后建议她寻找解决方案可以登陆公司的官方网站。邹小姐愤怒地说:“我电脑早就修好了,我去看解决方案干什么?我只关心怎么赔偿!”   邹小姐最终没有得到有关赔偿的明确答复,她无奈地向记者表示:“我要求赛门铁克公司免费给我续用一年,我想这样的要求不过分吧?续用一年的费用才75元啊!他们给我造成了损失,总应该做点补偿。”   索赔遭遇法律空白   昨日,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淡宁称,虽然遭受损失的诺顿用户有权进行索赔,但具体实施行动却存在困难。汤淡宁介绍,诺顿“误杀”事件给用户造成损失可以认作是一种“侵权行为”,而我国关于侵权的法律尚不完善,尤其缺乏对侵权行为造成间接损失的明文规定。   汤淡宁认为,诺顿“误杀”事件适用《合同法》,可以认定这是赛门铁克公司的违约行为。但“即使认定赛门铁克公司违约,用户却很难举证自己的损失。没法举证损失多少,又如何去索赔呢?”   汤淡宁称,如果此事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赛门铁克公司可能面临巨额赔偿。2005年,杀毒软件厂商“趋势科技”曾因为误升级而向日本用户作出了赔偿,最后给个人用户最高的赔偿为80美元。汤淡宁认为,国家应该在电脑网络侵权方面做出特别规定,明细相关的法律条文,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电脑用户的权益。   关于诺顿   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3,680,000篇。Norton AntiVirus 是一套强而有力的防毒软件,它可帮你侦测上万种已知和未知的病毒,并且每当开机时,自动防护便会常驻在System Tray,当你从磁盘、网路上、E-mail 夹档中开启档案时便会自动侦测档案的安全性,若档案内含病毒,便会立即警告,并作适当的处理。另外它还附有「LiveUpdate」的功能,可帮你自动连上 Symantec 的 FTP Server 下载最新的病毒码,於下载完后自动完成安装更新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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