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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质疑 中音协授权企业代收KTV版权费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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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8 8:42:00 文/傅凯 任维 出处:北京商报 近来一直争论不休的KTV版权收费问题,又有新的进展。昨天,广州方面传出消息,中国音像协会已经授权一家广州企业,全权代表音协在广州收取KTV歌厅的音像制品版权著作使用费,并有权向KTV歌厅发放使用许可证明。 授权合法性受质疑 中国音像协会授权的这家企业,成立于今年初,全称是:广州源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声数码”)。授权源自于源声数码的总经理吴先生获得中国音像协会的任命书,任命其为中国音像协会广州联络处负责人。 在吴先生向媒体出示的中国音像协会的任命书中,明确表示由吴先生负责广州联络站的工作,以中国音像协会的名义,在广州市收取KTV版权费和发放使用许可证的工作,有效期3年。 记者随后在采访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时,双方均表示不就这件事情接受采访。 音像管理协会称:“授权是音像协会发的,我们管理协会还在筹建中,不具体负责这方面事务。” 音像协会则表示:“这方面事情是由我们的权益保障部负责的,我们不清楚。”但据记者所知,音协的权益保障部和音像管理协会实际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企业代收难免盈利嫌疑 吴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源声数码是“冒着巨大的经济风险,率先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到解决卡拉OK版权费的事情中。并且会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条例,从收取的KTV版权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运营管理费用。 广州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惯例,代收点可以从收取的版权费中提取2%-3%作为服务费。吴先生表示,这部分费用“可以勉强应付开支”。 根据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先生的推算:音像协会将从版权费中提取30%-40%,从广州提取的费用大约是7000多万元来计算,源声数码应该可以从中拿到700万元左右的提成。 版权收费争论中,KTV方面的主导者、深圳罗湖区歌舞娱乐协会会长——张效坤先生,昨天表示:“我们正在起草一个声明,版权收费应该是协会对协会的,我们不接受由企业来收费这种做法。” “中国音像协会本身就没有权力来收取版权费,因为MTV的著作权不在音像协会,”张效坤解释说,“中国音像管理协会才可以做类似工作,中国音像协会已经超越了它的权限范围。” 在涉及协会在各地设立联络处的做法时,张效坤向记者介绍说,“目前,中国著作权协会有类似的联络处,负责收取著作权费”,“但是著作权协会在各地的联络人都是专职的,没有企业参与。” 开征反应 京城KTV价格暂未上扬 从中国音像协会在北京召开内部会议中传出消息,卡拉OK版权使用费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 中国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表示,对于经济情况较好的地区,将直接收取版权费。而对于经济实力较弱的地区,当地的中国音像协会运营部门将在进行测算和统计之后收费。根据这一决定,记者昨天从麦乐迪、乐圣等KTV了解到,目前受节日影响,KTV的价格虽然暂时有所上扬,但整体价格还未针对版权费做出相应调整。 针对12元的版权费,麦乐迪运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费用偏高,但公司一定会按照规定缴纳版权费。同时表示,短期内不会上调KTV价格,将观察交纳版权费后的影响,再调整价格。 据了解,自KTV版权费的标准公布以来,争议不断。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声明,拒绝向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协会支付KTV版权使用费,而上海方面则提出建议将12元的版权费改为1元。在此期间,北京KTV虽然比较平静,但大多数业内人士都认为12元的版权费过高,除钱柜外价格也均未作出调整。
关于KTV
百度一下(www.baidu.com)“KTV”,找到相关网页约12,400,000篇。“KTV”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分为两类:一为KTV点播系统(由不同类型的单一产品、软件组成);二为KTV演唱场所,通常称为包房、厢房、卡拉OK厅等。设有小型超市、卡拉OK包房,能存储几十万首歌曲的自助点歌系统。所有顾客的饮食消费均在超市购买,房间按时计费,完全的DIY,自主权较大,更人性,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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