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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胡新宇的家人起码应索赔475万元
2009-05-05
2006-6-4 13:59:00 文/商业评论 出处:网易   综上计算,假如我是胡新宇的家人,索赔475万元是起码的。无论怎么说,12到15万,是否有点"区区"之意思了?毕竟,那是一条鲜活的、充满生命渴望的、很多很多人关心的人命啊!   本期主持:  本期嘉宾:刘红鹰 网易财富中心总监  张刚 《中国新时代》执行主编  孙虹钢 《人力资本》主编   刘红鹰   2006年5月28日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5岁的胡新宇因病毒性脑炎被诊断死亡。多天的抢救仍无法挽回胡新宇的年轻生命,他的全身多个器官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不断衰竭,直至最后一刻。对于胡新宇是不是由于加班过度导致死亡,华为方面表示,虽然过度劳累与胡新宇死亡不构成直接的因果关系,但确实也有相关性,公司高层已经高度重视对此事的处理,公司也重申了加班政策,晚上十点以后加班要经过批准,不准在公司打地铺过夜。这是一个扩展很大的问题,职场问题、劳资关系问题、企业文化(狼性文化或别的?)问题,你如何看待此事?   孙虹钢   有多少人命可以重来?     安徽一个患怪病的小女孩,在大旗网精英博客们的帮助下,得到了很好的安置,至少开始有了一个快乐的儿童节。而深圳一个25岁的白领帅哥,却因为过劳失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为什么要把两件事联系起来说?想想看,我们拯救的那位小女孩,长大以后可能要考大学的,大学毕业可能要申请去华为这样的著名公司工作的,那么,工作以后呢,让她或者说是他们,累死在工作岗位上么?     我们在拯救那些弱小、无助的生命的同时,是否又在把他们推向"狼群"呢?华为,还有很多公司,都号称赞赏"狼文化"的,也就是说,有点"豺狼当道"的意思喽?     从网上报道看,华为对此事有两个态度。其一,表示胡新宇的死和加班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相关";其二,表示大概有12到15万约1年工资的补偿(助)。     我认为,如果华为果真如此处置,恐怕还要继续遭骂。     中国目前没有关于过劳死的立法,虽然类似事件不少,社会呼吁也很多。那么,如果参照日本的类似标准,出事之前1个月加班超过80小时,或者之前1周工作超过100小时,就肯定算过劳了。胡新宇几乎天天睡在办公室,2点睡觉,8点起来工作,1天工作超过15个小时,肯定早就超过日本的标准了。如此说,即便是在以工作狂至变态的日本企业,胡新宇也可以被认定为过劳死。再看华为的说法,表示无直接因果关系,显得是要推卸责任,然后又不得不说个相关,恐属实在推脱不过去。如此态度,给我的感觉是:他们十分不愿意承认胡新宇是被工作累死的。为什么不愿意呢?因为不能、不愿意、不屑于,或者不敢承担全部的、完全的、应当的责任?     关于过劳死的补偿问题,中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据著名劳资关系专家左祥琦说,北京中关村某企业曾有补偿80万元人民币的。2000年上海某粮油系统职工过劳死,家属要求补偿20余万。2002年日本川崎制铁过劳死案,赔偿1.1亿日元(约100万美元),超过10年的年薪。那么,如果华为承认胡新宇是过劳死,应该给多少补偿呢?反正没有标准,随便都可以。如果我们来分析,以下因素可能要考虑的:   1, 胡新宇是独子,大学4年,研究生3年,至少,7年的投入还没有来得及回报,大概价值15万元。     2, 老爸老妈的养育之恩还没有来得及没有回报,最少价值胡新宇30年工资,至少400万元。     3, 漂亮女友的精神和情感受到巨大创伤,如果需要5年来弥补,至少价值胡新宇5年工资,60万元。     综上计算,假如我是胡新宇的家人,索赔475万元是起码的。无论怎么说,12到15万,是否有点"区区"之意思了?毕竟,那是一条鲜活的、充满生命渴望的、很多很多人关心的人命啊!   张刚   真可惜!一个年轻的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倒下了!其实这很常见,我前两天跟一个公司的朋友吃饭,他们告诉我,因为人手紧张,压力大,他们经常打着吊瓶还在工作。   对如家快捷酒店CEO孙坚的一句话挺认同的,他说,跟国外的老板见面,人家聊的都是怎么旅游度假和休闲,中国老板聊的是工作工作还是工作。   我觉得,还不单是华为有所谓的狼性,其实很多中国公司都有这种狼性。除了它合理的一面,更多的是对人性的不尊重,加班是再司空见惯不过的。   前一阵大家都在说EMC的瑞贝卡,其实,瑞贝卡算是幸运的,如果她在中国企业里面,估计这种深夜拿钥匙甚至陪着老板的其他活动,会让她非常"适应"。她也就不会有那封传播甚广的邮件,更不会成为所谓"史上最牛女秘书"。   加班是司空见惯的,这个我觉得肯定跟就业压力比较大有关系,我前一阵还跟一个今年毕业的大学生聊,她列举他们班同学的签约现状,很不荣乐观。员工加班,除了习惯性的,其实真正愿意加的可能并不多。但是不加班,万一被开除了怎么办?     如果辞职的话,他可能会考虑,现在就业压力这么大,好的工作岗位可能有数百人甚至上千人在竞争,万一找不到工作或是好工作怎么办?这些可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   背景华为:员工死亡与加班有关 已规定不准在公司过夜   华为新闻发言人傅军表示,虽然过度劳累与胡新宇死亡不构成直接的因果关系,但确实也有相关性,公司高层已经高度重视对此事的处理,公司也重申了加班政策,晚上十点以后加班要经过批准,不准在公司打地铺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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