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1月份,国家发改委就给各地发改委和经信委下发了“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被分为5类地区[DiQu],每类地区[DiQu]确定一个节能指标,其单位[DanWei]gdp能耗降低率分为10%—18%区间的5类任务。鉴于"十一五"的节能指标分配方法不甚科学,这次指标分解充分考虑到了每个地区[DiQu]的特征,将全国按照不同的发展阶段分成5类地区[DiQu],每类地区[DiQu]的省市确定一个指标,这样大体上可以保证相同的省情,得到同样的对待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全国被分为五类不同地区[DiQu],不同地区[DiQu]省市的指标也不同。 第一类地区[DiQu]包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其单位[DanWei]gdp能耗降低率最高,为18%; 第二类地区[DiQu]包括北京、河北、辽宁和山东,其单位[DanWei]gdp能耗降低率为17%; 第三类地区[DiQu]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其单位[DanWei]gdp能耗降低率为16%; 第四类地区[DiQu]包括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宁夏,其单位[DanWei]gdp能耗降低率为15%; 第五类地区[DiQu]包括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其单位[DanWei]gdp能耗降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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