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工作时,将向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6个地震重灾市(州)的重点工业企业予以倾斜,将灾后重建急需物资如水泥、板材、管道等生产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
根据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2009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直购电输电价格全省执行统一的输电价格标准:重灾区0.1353元/千瓦时,非重灾区0.1603元/千瓦时。直购电量应按规定交纳各项政府性基金,但不收取基本电费。据介绍,今年全省参加直购电试点的用户共55户,其中重灾区38户,非重灾区17户。
2009年度直购电试点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今年12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