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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撞公交后车载钢筋刺穿孕妇身体
2009-05-06

竞报讯 (记者 朱燕) 公交车和一辆重型挂车发生剐蹭,一根钢筋从车斗上滑下插进公交车内,刺穿了怀孕乘客靳女士的身体。日前,伤愈后的靳女士将公交集团电车客运分公司告上西城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万余元。

  去年7月13日晚10时许,靳女士下班乘坐106路公交车,车行驶至东单北大街时,与一辆拐弯儿的重型半挂车碰撞,大货车上的钢筋穿过公交车窗,进入车内,插进坐在座位上的靳女士的胸腔。

  事发后,公交司机用电气焊割断了钢筋条,急救人员将身上还插着1米多长钢筋的靳女士送进协和医院。经诊断为胸壁贯通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软骨骨折,胸腔壁的切口就长30厘米。在协和医院治疗了20天后,靳女士保住了命,但还需要进一步治疗。

  经交管部门认定,事发原因是货车的钢筋长度超出了车厢,货车司机贾某应负全责,公交车司机及靳女士无责。

  但靳女士认为,虽然公交车无责,但她乘坐公交车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她在公交车上受伤,公交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受伤时已经怀孕,“胎儿现在已经7个月了,真怕孩子出什么问题。”靳女士的丈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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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车上被打 状告公交公司

  本报讯 (记者 朱燕 通讯员 韩玲) 敖女士在公交车上与一男乘客发生纠纷,遭到殴打,后该男子下车离开。敖女士认为,公交公司应该对自己的伤负责,并于近日将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5797.94元。

  2006年5月31日上午,敖女士乘坐394路370065号公交车,与一男乘客发生纠纷,被殴打。敖女士说,当时她对售票员提出要报警,售票员却说不能限制乘客自由,当车行至紫竹桥南站时,售票员将车门打开,该男乘客下车。

  后经诊断,敖女士为脑出血、颈内动脉闭塞,住院治疗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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