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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公路站三项措施抓规范 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
2009-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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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丘公路站规范管理,三项措施提高工程质量。
一是规范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和程序,认真执行交通部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和《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开工前向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认真编写技术方案和施工布置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向工长及施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讲述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从路基、灰土、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到沥青混凝土路面等重要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和技术方案、布置表的要求进行施工,不降低施工标准、不降低设计、不偷工减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是规范实验管理,以检测数据控制施工质量。明确各施工工序、技术指标的允许误差、检测频率和方法,建立工地实验室,配备相关试验检测人员,专人负责,专职质检。实施自检与抽检相结合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实验检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所有工程材料及试块等均需见证人见证取样送检,随时抽检,沥青混凝土路面碾压完成后,按规范要求对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检测记录和原始记录,达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
三是规范现场管理,加强对材料的控制与检测。拌和场所进砂石料严格分类堆放,并备有苫布覆盖,拌和站和摊铺现场设专人负责沥青混合料质量,严格控制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现场对基层和面层的平整度进行检测。各分项工程严把工序关,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上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因抢工期而简化必要程序。质检人员每天对重要施工环节进行多次检查和抽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验收,对违规行为开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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