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交通运输部负责修订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YongDi]指标[ZhiBiao]》,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批准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YongDi]指标[ZhiBiao]》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YongDi]指标[ZhiBiao]》,对节约集约用地[YongDi]的措施规定更加具体,对公路建设的各个阶段及其主要环节均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YongDi]的具体要求。在满足公路功能的前提下,新指标[ZhiBiao]总体水平比原指标[ZhiBiao]有不同程度降低,对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用地[YongDi],促进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根据当前公路建设管理的新形势,新指标[ZhiBiao]进一步完善了指标[ZhiBiao]体系、编制方法和方式,充分考虑了公路收费、服务、养护、治超、监控通信等方面用地[YongDi]需求;按照满足服务设施基本功能的需要,服务区和停车区用地[YongDi]指标[ZhiBiao]在确定基准值的同时,设置了交通量和大型车比例两个调整系数,以满足不同线路的实际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了平原区喇叭型互通立交、山岭重丘区三肢枢纽型互通立交等用地[YongDi]指标[ZhiBiao]水平。总体看,新的用地[YongDi]指标[ZhiBiao]水平更趋合理,能够适应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