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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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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动机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重庆、云南等14个省、直辖市67家企业生产的6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2%。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613-2006《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4711-2006《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要求》、GB755-2000《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的产品标志、保护接地装置、接线装置、接线标志接线图、绝缘电阻、旋转方向、联接件、机械强度、堵转转矩、堵转电流、振动、噪声、超速、耐电压、发热、额定输出功率时效率、75%额定输出功率时的效率、功率因数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能效性能和发热不合格。电机的温升高必然损耗大,且直接影响着电机绝缘的寿命,进而影响电机的安全运行。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能效性能和发热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效率值比能效3级指标低了近5个百分点,低于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同时,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发热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
2、个别产品旋转方向不合格。电机旋转方向与电机端子的标志正确及绕组正确接线有关。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旋转方向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将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害。
3、个别产品振动不合格。电机振动过大,产品在运行中将损害电机各个部件的耐久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振动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振动速度有效值为5.6mm/s,超过标准限值3倍多。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的监督抽查,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促进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日期
1
衡水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猛牛
2.2kW
Y100L1-4
2008-01
2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冠生
2.2kW
Y100L1-4
2008-03
3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飞球牌
1.1kW
Y90S-4
2008-01
4
无锡华达电机有限公司
华达
18.5kW
Y2180M-4
2008-01
5
广东江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红菱
0.75kW
Y2-90S-6
2008-02
6
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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