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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浙江上虞市从今年初实行高危设备强制淘汰制度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27家企业的115台特种设备被强制淘汰,并计划年底前淘汰475台,3年内预计淘汰特种设备684台。据悉,这一举措开了全国先河。
众所周知,设备是企业生产的工具,设备运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生产任务的完成,以及产品的质量、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任何设备都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和运行周期,到一定的年限,该更换的要更换,该淘汰的要淘汰。眼下,有相当多的企业,其生产运行采用的是连续型大规模生产模式,而且生产流程复杂,控制难度大。对这样的生产设备系统,如果不严格按照设备技术管理要求,超限期使用,就有可能发生故障。而一旦发生设备故障,就可能造成连锁反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以往出现的一桩桩血淋淋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因为应淘汰的设备没有及时淘汰所造成的。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一名副总说,看着企业一口气更新了6台耙干机、21台反应釜,并计划3年内淘汰或更新60台旧设备,他挂在心头多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不容置疑,企业要确保安全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非常重要。设备连续、长时间的超负荷运行势必影响其安全,尤其是超期还在使用的特种化工设备,就像安放在企业里的“定时炸弹”,随时都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换个角度来讲,使用己属淘汰的落后设备,企业的能耗物耗成本也会大大增加,节能减排也不会达标,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因此,实行高危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对提高企业经济运营质量、节能降耗、推进安全生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虞的这一做法值得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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