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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保监会上周五公布了交强险基础费率调整方案,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保监会还表示,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车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新方案显示,从2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将正式从现行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
记者了解到,由于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费率方案将2月1日零时起实行,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而各保险公司现行的交强险保险单最迟可沿用至2008年3月31日。业内人士分析,这也意味着自下月起,旧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切换”为新的12.2万元责任限额,从而享受交强险让利。
另据保监会11日正式公布的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本次交强险费率整体调整共包括8大类42个车型,遵循原则是调低不调高。而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专家观点
交强险降费率是“让利行为”
北京理格丰律师事物所律师郭玉涛表示,新版交强险的问世,尽管可能一些车主还是不满意,但新的责任限额方案是在综合考虑、权衡广大车主的保费负担和保障需求后,所确定的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教授称,这次交强险的费率变动对于车主来说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让利行为”,再加上驾驶记录良好的车主还可以享受交强险浮动费率优惠,应该说广大车住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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