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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食品包装设备验收门槛初定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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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康美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上海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建技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空制造设备研究所、全国包装标准技术委员会(委托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无菌包装委员会)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国家标准《液体食品包装设备验收规范》,于10月10日在北京举行审定会。通过逐条宣读、提问、现场答辩、讨论和专家评议等工作程序,审定专家组认为该标准是一个填补空白的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达到了国际一般水平。一致认为可以通过初审,经过细节修改后即可报批终审。
标准审定专家组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理事长杨昌照挂帅,来自饮料、包装行业协会、大专院校、标准认定、出版、卫生系统、用户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的十名专家组成,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标准审定会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秘书长李世元主持,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无菌包装委员会秘书长李书良代表主要起草单位和撰写人进行了答辩。由于该标准是在国内、外均无相关类似规定的情况下拟定的,在某些指标的确定上假如太低对国外设备没有约束力,太高则使国内设备受到太大的冲击,因此专家组和起草单位在此问题的权衡上都持相当谨慎的态度,最后确定参照国际知名企业产品的优等偏下水平制定该标准的技术、卫生、检验等相关指标。
此次通过初审的标准是在广泛地征求了行业内用户和设备生产企业的意见(本报曾刊登过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后修改的第四稿,它吸收了其他标准的优点,对规范液体食品包装设备市场行为,保障设备生产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努力,非凡为用户企业能够采购到优质的灌装设备提供了依据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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