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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已建成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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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排国债及中央预算内资金10.6亿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共19.6亿元,截至目前,宁夏已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1座,日处理能力为62.5万吨。 11个污水处理厂分别是银川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石嘴山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吴忠市、青铜峡市、中卫市、固原市和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在建中的还有平罗、中宁、贺兰和永宁县污水处理厂。现已正式运行有9座,处理能力为49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为30.9万吨/日,达处理能力的63.1%。其中,银川市第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达到处理能力的80%以上,其他7座的实际处理量只达处理能力的40%至60%。 从运行记录和监测结果看,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基本达到设计要求。经过处理的外排水也基本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据统计,2006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为31795万吨,若按现实际日处理量计算,经过处理的约11000多吨,占总排放量的34.6%。 另外,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取得进展。银川市建成2万吨/日中水厂,2006年实际处理量78万吨,日均2902吨。石嘴山市建成4万吨/日中水厂,实际处理量日均1万吨。经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工业冷却、城市绿化和景观水域补水,既缓解了城市用水紧张状况,又提高了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节约了水资源。 据了解,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污泥约2.9万多吨。银川市3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6000多吨污泥基本都进行了综合利用,主要是生产复合肥料。固原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也出售给一家公司用来进行农业用肥加工。其他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都运往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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