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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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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近日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最新结果显示,全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
据介绍,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占“城考”城市总数的33.61%,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比上年下降7.24%),城市水环境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48%,187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占“城考”城市总数31.42%;155个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零,占“城考”城市总数26.05%。其中,广西、黑龙江、吉林、贵州、辽宁、江西、海南7省(自治区)50%以上“城考”城市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山西、辽宁、河南、安徽、新疆、云南、海南7省(自治区)50%以上“城考”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甘肃、云南、河南、贵州、新疆、陕西、河北、辽宁8省(自治区)50%以上的城市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率为零。
2006年参加全国“城考”的城市595个,比上年增加86个,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多数城市已建立起“城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的“城考”工作机制,加大污染控制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取得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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