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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主持常务会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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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会议指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沼气的开发利用。总的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会议要求,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要与推进节能降耗、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结合,坚持以下原则:一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四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粮食,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资料图片:2006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听取《2005年能源工作和2006年主要任务》的汇报,审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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