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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07年淘汰540万吨钢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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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称“华东能源基地”的安徽省决定,把节能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刚性指标,重点抓好“四个一批”推进节能工作。
一是淘汰一批落后小火电、小冶炼、小水泥厂。“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24台、总装机172万千瓦,其中今年关停116万千瓦,据保守估算相当于年节约340万吨标准煤;今年坚决关停并转立窑水泥生产线38条、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左右,相当于年节约35万吨标准煤;2007年22户钢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为185万吨生铁、540万吨钢,相当于年节约134万吨标准煤。
从今年开始,安徽每年向社会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和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改造升级一批。“十一五”期间完成对16台老火电机组的脱硫改造和对日产2500万吨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的余热发电改造,同时替代建设大机组340万千瓦。
三是择优发展一批。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低能耗、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和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包括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取消违规的优惠政策,并建立高耗能企业档案,实现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四是源头控制一批。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今年制定发布《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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