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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619万吨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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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大省山东今年将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淘汰落后钢铁产能619万吨。
据山东省26日召开的节能暨钢铁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透露,2006年山东铁、钢产量达到4328万吨、3714万吨,分别居全国第二、四位。目前,山东钢铁企业已形成约4800万吨铁、4300万吨钢的生产能力,但约有三分之二达不到国家规定“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的准入条件。
据山东省环保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山东钢铁企业的废水、工业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2490万吨、3.87万吨和12.9万吨,分别占全省排放量的1.87%、11.9%和6.58%,在污染减排和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中占有重要位置。
据山东省经贸委主任李书绅介绍,根据与国家发改委签订的责任书,山东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共计炼铁490万吨、炼钢791万吨,涉及17户企业。今年,山东将坚持依法关停淘汰,鼓励关停企业利用原有厂房土地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多渠道安置关停企业人员。
山东规定,今后新、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钢铁项目都要同步配套烧结机脱硫设施,并对现有工程实施“以新带老”,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全面减排二氧化硫排放量。
目前,山东省政府已与相关地市签订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今年将确保淘汰炼铁能力248万吨、炼钢能力37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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