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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企评价标准实施,造船业有望整合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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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舶行业第一部生产准入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简称《船企评价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业内专家认为,《船企评价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我国造船行业提高准入门槛,推动产业升级,引导和促进船舶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距《船企评价标准》的实施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但一些地方造船业已开始着手进行重组整合,一些规模较小、水平落后的企业也加紧升级改造,尽快达到行业准入标准,以免淘汰出局。 船市剌激船企急增行业秩序亟待规范 1995年,我国造船量首次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三造船大国,仅次于韩、日,自那时起,伴随GDP的高速增长,我国造船业就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至2006年,我国造船完工量已经占到世界市场份额的19%,连续12年稳居世界第三。 巨大的市场需求刺激着中小型船舶制造企业数量急剧增加,以浙江为例,仅仅几年时间造船企业一度达到500多家,但规模以上的企业却只有76家。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型造船企业普遍存在生产硬件条件差,技术和管理水平落后,质量意识较为淡薄等问题,同时,“滩涂造船”等不规范生产现象在部分地区呈蔓延趋势,造成大量的低质量船舶进入运输和生产领域。这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也扰乱了整个造船和航运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国船舶工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同时,对我国船舶工业的国际市场形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急需加以规范管理。 2005年1月至3月,浙江温州乐清地区新造的3艘船舶相继发生船体开裂事故,引起全国震动,并直接引发了其后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四部委联合开展的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在那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各地共关停并转造船厂(点)457家,但全国纳入治理范围的造船厂只是造船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由此看来,下步按照《船企评价标准》要求,治理和规范船舶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规模企业无忧小船厂面临“生死线” 据温州当地媒体报道,靠滩涂起家的温州造船业将再次面临大洗牌,因为按照即将实施的《船企评价标准》,目前温州造船业无论是在海岸线、海域使用确权、土地所有权等方面,均不到规定的“门槛”,所以,温州造船业别无选择,只能将现有的18家船厂,通过联合重组、兼并,缩减为10到12家。 与温州造船业面临大洗牌一样,随着《船企评价标准》的出台,国内许多“滩涂造船”企业将面临要么生存、要么改造升级、要么关停并转的命运。据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统计,全国目前共有各类船舶制造企业约3000家,其中规模以上的造船企业仅有431家,总体呈企业数量偏多、水平较低、小而散的局面。按照《船企评价标准》,有50%~60%的企业可以达到标准要求,这主要是一些国有或民营的大中型企业,其中不少有出口任务的骨干企业还一直按国际标准在生产;有20%~30%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后,可以满足这个标准。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企业通过改造后还达不到要求的,就要进行关停并转,甚至被“清理门户”。 对此,一些民营小船厂经营者坦言,准入标准就是“生死线”,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废,这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极大。 《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快 《船企评价标准》是船舶生产企业的准入标准,对从事造船的企业在设施、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主要用于对造船企业的评价。制定和出台《船企评价标准》的目的,一方面是为规范造船行业以及造船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制定和出台《船企评价标准》,可以为今后规范造船行业以及造船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提供建章立制的保障,因为在2005年由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四部委联合开展的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中,有人曾经质疑治理行为缺乏执法依据,尽管当时治理过程对本标准进行了试用,但总让人感到不那么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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