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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跨境工业区在澳门珠海间建成,资源互补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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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8日,海关总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作为全国首个跨境工业区,第一次由部门规章规定落实了其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税收政策及专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这在全国海关的特殊监管区中尚属首例
好似“一家两院”,企业在澳门、珠海安排不同生产工序,充分利用珠澳跨境工业区资源互补优势,成为珠澳跨境工业区的一大特色。
珠澳跨境工业区不仅成为了中央政府实施“一国两制”,支持澳门经济社会繁荣稳定的政治决策,也是海关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实行优惠政策叠加的有益尝试。
从珠海踏进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的雷远波总经理幽默地对记者说,过了海关的闸杆,我现在就“出口”了。
该园区0.29平方公里的地界,在雷远波的眼中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作为首家入驻园区的澳门企业,荣兴旺仓储贸易有限公司旗下有制衣、食品、仓储多个公司。这个倚澳门、傍珠海的企业,如今正利用园区的优势,蓄势待发。
珠澳跨境工业区是2003年12月5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2006年12月8日,园区正式运作。珠澳跨境工业区分为珠、澳两个园区,分别由珠海市政府、澳门特区政府管理。两园区之间由一条水道作为隔离,开设专门口岸通道连接。
今年4月8日,海关总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个跨境工业区,第一次由部门规章规定落实了其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税收政策及专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这在全国海关的特殊监管区中尚属首例。
而珠澳跨境工业区所特有的“最短的进出境距离、最快的通关速度、最新的优惠政策”,着实吸引了企业的眼球。前不久在拱北海关的政策宣讲会上,一些企业得知这一消息后,当即就对记者表示将加大投资力度。
便利 国内货物进入园区即视为出口
“就像是过年收到了一个非常非常大的红包。”珠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英形象地说。根据海关总署出台的管理办法,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可以享受“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进出口税收政策 专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李英表示,“虽然园区面积并不大,但是因为有了这个政策,它的能量会非常大。”
针对珠澳跨境工业区的特点,海关总署对珠海园区与澳门园区等境外之间,珠海园区与珠海市等区外之间,以及珠海园区内企业之间,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口)的管理工作,不仅作出了符合珠澳跨境工业区实际需要的“个性化”规定,同时也为园区的海关管理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作为全程参与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草拟工作的重要专家,拱北海关加工贸易处处长涂琳介绍说,该管理办法规定的政策宽松、功能完善,与国家经济形势发展相适应,其包括三大亮点。
亮点一:申报更自由。对于区内企业跨关区配送货物或异地企业跨关区到珠海园区提取货物的,《办法》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灵活选择向园区海关申报,也可以直接向异地企业主管海关申报。这一规定,体现了海关方便企业的管理理念。
亮点二:海关税收较优惠。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珠海园区内企业将享受较优惠的税收政策,海关将为企业创造一个近乎无税的环境。如国内货物进入园区即视为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无须等到货物实际离境时才办理退税,这与保税区相比有很大优势;出区货物按照实际状态征税,且在园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边角料、废品、包装物料、残次品按照出区实际状态征税,优于区外残次品按照对应料件征税;对在跨境珠海园区内自用的进境设备、办公用品享受减免税政策;以一般贸易方式经珠海园区进入区外的货物,如果能获得香港、澳门签证部门签发的CEPA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待遇等。
亮点三:加工贸易享受优惠政策。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区外相比,珠海园区开展加工贸易也将享受海关5大优惠措施。其中包括: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无须办理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可以开展燕窝、鲨鱼体、西洋参、鹿茸等区外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开展的业务;开展加工贸易不受国家和关区单耗标准限制,企业如实申报,海关据实核销;对于消耗性物料,无论是否完全物化到出口成品中,均可享受保税待遇。
用海关专业人士的话说,《办法》充分借鉴和引用了现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加工贸易管理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成功做法。 速度 从报关到批准出境只需7分钟
上述优惠政策已切实让企业得到了实惠。
“我做了一个比较,在这个园区我们将所有的文件准备好了,录入园区系统,得到拱北海关最后的批准出境,这个过程只需7分钟,相对其他口岸要快很多。”雷远波总经理掐着手表分针,实地验证着跨境的方便。
这样的计算还不包括企业的物流时间。与其他口岸相比,园区的专用口岸优势得天独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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